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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處申請通知--有關本校「110學年度第一校區學生申辦停車證時間及注意事項 」,請查照。

國立高雄科技大學 總務處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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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 第一校區學生

副 本:總務處事務組 、第一綜合三組

日 期:民國 110 年 7 月 1 日

文 號:高科大 總事 字第 1100000045 號

附 件:

 

主 旨:申請通知--有關本校「110學年度第一校區學生申辦停車證時間及注意事項 」,請查照。

說 明:

 

一、       申請時間:110830(上午9:00起開放線上申請

二、       申請流程:

申請人進入本校校務行政系統→輸入「帳號及密碼」登入→點選「申請」→進入總務申請作業→點選「停車證申請系統」→新增申請→確認資料正確後→【新生申請請上傳機車駕照(正面)/汽車請上傳行照或相關證件(前次申辦成功者則無需上傳文件)→送出申請→列印繳費單繳費

三、       申請資格:

1、學生申辦校區將由系統自動帶出。

2、各校區車證原則限於該校區所指定之地區使用。但使用車證者如因公務、教學或上課需求,得於各校區間通行及停放。

3、建工、楠梓、旗津校區,以及第一校區108學年度起入學之日間部學生汽車車證,因車位有限不提供申請,除特殊情形經專案簽准外,得比照該校區博士生車證標準收費。後續將規劃校區內閒置空間開放100張學生汽車通行證供第一校區學生申請,相關抽籤程序及車證申請發放時程將於開學前由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以電子郵件或校內網頁公告周知。

4、汽車車證可登記第二台車號,惟同一時間僅限一台車輛可進入本校其中一個校區。

5、汽車通行證限屬本人、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車輛方可申請,申請時並應檢附行  車執照影本,如行車執照記載之車主與申請者不同人時,另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五專及大學新生入學後初次申請車證時應檢附駕駛執照影本

6、身心障礙及低收入戶者,檢附相關證明(須有申請人姓名),免收車證費用。中低收入戶者,檢附相關證明(須有申請人姓名),車證費用減免十分之三。

四、       繳費方式:

1、台灣企銀各分行繳納

2、7-11OK、萊爾富、全家便利超商繳費(手續費10元)

超商繳費請務必索取繳費證明單-小白單,並請收款店家於收執聯上蓋收訖章

3、ATM轉帳繳款(台企轉台企免手續費,跨行轉帳金額手續費500元以下(每日以優惠1次為限)0元,其餘依照各行標準)

    選擇轉帳或繳費→銀行別輸入050(台灣企銀)→輸入16 位數繳款虛擬帳號→輸入繳款金額→確認

4、本校出納組繳費機繳費(星期一、二、三、四、五:上午8:00~下午5:00)

第一校區:外語學院2D210第一綜合業務處辦公室自動繳費機繳納

如為班級或團體使用出納組繳費機繳納,請於繳費完成後,提繳收據及學生學號、車種

清冊至第一校區綜合業務處留存。

五、       領證方式:

申請完成並繳費後,後續請依各校區綜合業務處電子郵件或校內網頁公告之發證時間,由班代表或本人至各校區綜合業務處領取停車證。

六、       1101018日(一)起,無申辦110 學年度通行證車輛禁止入校停放。

◎若有任何疑問請洽詢總務處事務組莊小姐,電話:07-3814526#3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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